桂林师范学院消防应急预案
为应对校园火灾事故,及时扑救初起火灾并安全疏散人员,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,确保火灾扑救与人员疏散工作有序实施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及相关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预案。
一、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
学校设立消防应急指挥部,依法依规履行消防应急指挥职责。
总 指 挥:校长
副总指挥:分管消防安全工作校领导
成 员:校长办公室主任、学生工作部(处)部(处)长、保卫处处长、后勤基建处处长。
主要负责火灾现场的灭火部署,统筹调度各行动组依照既定预案实施灭火、疏散及救援行动;根据火情态势变化审时度势作出决策调整;协同消防救援机构实施灭火救援行动;牵头组织火灾事故调查与善后处置工作。
消防应急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小组,分别履行下列职责:
(一)通信联络组
组 长:校长办公室主任
成 员:校长办公室工作人员
主要负责在接收火警信息后,立即通知各工作小组负责人及成员抵达现场,并确保组间通信畅通;根据应急指挥部指令,向火灾现场各单位传达疏散、供水、断电、车辆调配等各类灭火救援指令;及时反馈现场处置进展,确保火灾现场与外界信息传递及外部支援力量联络通畅。
(二)灭火行动组
组 长:保卫处处长
成 员:保卫处工作人员、义务消防队员
主要负责接获警报后迅速抵达指定区域,管制车辆及非相关人员进入火场,并协调相关人员将火灾现场周边车辆转移至安全区域;委派专人至路口引导消防车辆及人员快速进入火场;火灾扑灭后彻底检查现场,消除残余火种,安排专人保护现场以待公安消防部门监督与检查,并协助火灾调查工作。
(三)疏散引导组
组 长:学生工作部(处)部(处)长
副组长:学生工作部(处)分管副部(处)长
成 员:学生工作部(处)工作人员
主要负责引导人员进行疏散及自救,确保人员安全且高效地完成撤离工作。在安全出口及易误入区域安排专人值守,其余人员分区域巡查未及时撤离的人员,并将其引导至安全区域。
(四)安全救护组
组 长:后勤基建处处长
副组长:校医务室负责人
成 员:后勤基建处有关人员及医务人员
主要负责接报后迅速组织医疗人员备妥救护药品器械,抵达现场后立即对伤员实施救治;在确保生命安全的前提下,及时开展火灾现场伤员紧急救护,危重伤员应优先安排车辆转送至就近医院或联系120急救中心;根据现场需求,紧急调度车辆以保障救援运输。
(五)现场警戒组
组 长:保卫处分管副处长
成 员:保卫处治安科工作人员、安保人员
主要负责控制各出入口,无关人员不得进入,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。
(六)后勤保障组
组 长:后勤基建处分管副处长
副组长:后勤基建处有关科室负责人
成 员:后勤基建处相关工作人员
主要负责保障扑救行动中的供水与供电;负责确保送排风机、消防电梯等设施的正常运转;依据应急指挥部的指令,对指定区域的供电系统实施管控;根据应急指挥部的要求,调配灭火所需的各类车辆;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命令,及时将灭火物资运送至各单位。
二、报警与接警处置规程
(一)各单位或个人发现火情时,应即刻拨打保卫处值班电话(0773-3975110)。保卫处值班人员接警后,应立即通知值班领导、应急指挥部、各职能机构及义务消防队,并依据应急指挥部指令启动本预案,同时拨打“119”向消防部门报警。报警时应准确陈述以下要素:
1.报警人姓名、工作单位及有效联系方式;
2.火灾现场的精确地理位置及具体起火点位;
3.目前掌握的火情信息,包括起火时间、燃烧物特征、火势规模、人员受困情况、重要物资分布状况,以及消防车辆与人员的最佳通行路径等;
4.并详尽回应“119”接警人员的专业询问。
(二)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确认火情后,须严格遵守应急指挥部指令,立即执行以下措施:
1.调集现场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火场,并同步通知水电管理单位切断起火区域电源;
2.组织相关人员紧急集结,依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实施疏散引导与灭火救援;
3.根据应急指挥部指令,启动消防广播系统、喷淋泵等消防设施进行灭火作业。
三、应急疏散组织程序与措施
疏散引导组成员接收到事故通知后,须立即前往现场,基于起火部位的建筑结构、被困人员位置及疏散通道状况,评估并制定营救方案,严格遵循总指挥指令,高效实施疏散救援工作。
(一)疏散引导组进入火场后,应根据内部态势,迅速引导被困人员沿安全系数高、路径最短且耗时最少的疏散路线撤离;
(二)若疏散通道受火势封锁,应实施必要的破拆措施,或利用梯子、绳索等设备实施救援。倘若救援条件不具备,应立即组织被困人员转移至相对安全区域,待消防救援机构开展专业救援;
(三)被困人员安全疏散后,若火场内存有重要资料或贵重物资,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应组织人员快速转移该物资。转移物资须置于不影响灭火工作的安全区域,并指定专人负责看护,防范次生事故;
(四)疏散引导组进入火场前,须全面实施个人防护措施,确保自身安全;
(五)专职消防队抵达后,疏散工作应服从其专业指挥;
(六)疏散结束后,立即组织各相关单位清点本单位人员,进行记录工作。发现人员失联应立即启动搜寻程序,确保全员安全,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提交处置报告。
四、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与措施
(一)灭火组成员接获火警通知后,须立即前往起火点,核实着火物性质及是否存在易燃易爆、危险化学品等要素,同时调集邻近区域全部消防器材,严格遵循总指挥指令,迅速进入火场实施扑救。
(二)灭火组成员抵达火灾现场时,若发现人员受火势围困,应贯彻“先救人、后救火”原则。如察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受火势威胁,须迅速组织人员将其转移至安全区域。
(三)当起火物系危险化学品或易燃易爆物品时,须在确认无爆炸风险前提下,采用干粉灭火器、沙土等物资实施扑救,并用水淋湿周边可燃物,但严禁以水扑救危险化学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火灾;若无法判定爆炸风险,应于安全区域准备待命,等候消防救援机构指挥人员及现场总指挥、副总指挥调遣。
(四)若属电气火灾,务必先行切断火场电源方可扑救,尤其严禁直接用水灭火,以防人员触电事故。
(五)油类物质起火时,宜采用干粉灭火器扑救,或以石棉布、沙土、湿棉被等覆盖物窒息灭火,禁止直接喷洒水流导致火势蔓延。可燃气体火灾应先关闭供气阀门,彻底切断气源。橡胶、塑料等化工制品起火时,进入火场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等防护装备,严防中毒事故发生。
(六)若火情已发展为全面燃烧状态,应立即启用邻近所有室内外消火栓,迅速铺设消防水带,启动消防供水系统压制火势蔓延,待公安消防队伍抵达后协同开展灭火作战。
五、善后处理工作
事故处置完成后,保卫处负责保护火灾现场,并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进行事故调查。严格遵循“三不放过”原则(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、责任人员与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、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),查明事故原因,界定责任归属,整理材料形成事故调查报告,提出对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,呈报学校或消防管理部门。向全校通报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,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教育,提升师生安全意识。协同相关部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,强化安全管理机制,确保警钟长鸣、常抓不懈。
六、要求
(一)各组织机构必须明确人员分工与职责,组织专项培训,并配齐相应设施装备。
(二)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学习本预案,建立本单位灭火及疏散组织体系,开展常态化培训。火灾发生时,各单位灭火及疏散组织必须服从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,协同配合,以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