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防科主要负责消防安全检查、火灾隐患整改、消防设施维护、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(消防疏散演习和灭火技能培训)等工作。其职责如下:
一、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,协调各单位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工作。
二、按照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原则,指导督促各二级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岗位责任制度。
三、负责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建设、检查、使用、保养。
四、负责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(部位),监督指导重点单位(部门)做好消防安全工作。
五、负责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、使用和管理工作,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。
六、积极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及消防演练活动,提高师生火险逃生、自救、自护能力。
七、配合消防管理部门对火灾事故调查,做好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。
八、指导、督促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,做好活动期间的安全防范。
九、负责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和消防安全隐患台账,组织全校性防火安全大检查,对消防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。
十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Copyright © 2025 版权所有 桂林师范学院保卫处 联系电话/传真:0773-3975186 地址 :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 邮编:541199